律 师 建 议 函
中共泉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
你市所辖石狮市宝盖镇塘后村农民黄天怀及儿媳唐玉兰来我所反映石狮市党员干部、非农业人口黄树民、孙白薇(原石狮市建设局干部)及其子黄奉筠一户三口每人在塘后村违法购买黄天怀等三农民宅基地共三块并由石狮市建设局违法为发放土地许可证问题。我所经现场调查取证,现已查明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黄树民、孙白薇均系石狮市非农业人口户籍(见户籍卡复印件);
二、黄树民、孙白薇、黄奉筠一户人家各自拥有一张石狮市建设局核发的宅基地土地许可证(见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共703平方米;
三、原建设局给黄树民一家三口发放土地许可证程序严重违法。
黄树民一家三口取得三块土地许可证,是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一、“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的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包括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也不能申请农村宅基地。黄树民一家是非农业人口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属于严重违法问题应立即改正。
二、“禁止农民一户多宅”。退一步讲,(黄树民即使是农民也只能有一块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发(2004)234号)严控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三、原建设局给黄树民一家三口违法发证,程序严重违规违法,后果严重。黄树民一家系非农业人口不能为其发放宅基地许可证;即便是农业人口也应按程序规定合法取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4号文件第6条强调“要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报县(市)审批。第7条: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到“三到场”要到实地审察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第8条:要求做到宅基地登记发证到户。显然石狮市建设局在黄树民发证过程中,对以上程序要求一条也没有做到。
由于原石狮市建设局违反程序发证,造成现在黄天怀等三户人家都与黄树民及乡镇、市政府有很大的矛盾,甚至到了需要警察出警拘留当事人,政府复议,法院诉讼,给和谐社会造成很大伤害,给党员干部形象、政府形象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由于孙白薇等人以及石狮市原建设局办证工作人员已涉嫌违规违法办证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请依纪查处。
在发这封律师建议函之前,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与唐玉兰一起于6月10日到石狮市纪委信访办递交了情况反映,并通过市长12345信箱向市长进行了反映,通过北京邮政快件向张永民书记递交了书面情况反映,但一个月来没有任何回复。而黄树民正在加紧将宅基地高价倒卖,黄天怀等人捍卫自己宅基地已出现过激言行。因此急切希望泉州市委市纪委、市政府领导给予重视。督促石狮市委、市政府立即纠正黄树民违法违规问题,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原石狮市建设局违法为黄树民发放的宅基地用地许可证,追究经办人的有关责任。
北京业威律师事务所
2014年7月15日
关于党员干部黄树民一家三口违法购买黄天怀等三村民农村宅基地原石狮建设局违法发放土地许可证的情况反映
福建省石狮市张贻山市长:
信访人唐玉兰,石狮市宝盖镇塘后村人黄天怀儿媳。代表黄天怀及四个儿子共五户向市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黄树民及原石狮市建设局违法为黄树民一家三口每人办理违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共三块使用证问题。
具体要求:
1、撤销违法买卖宅基地协议;
2、撤销石狮市建设局为黄树民一家三口发放的用地许可证;
3、为黄天怀及四个儿子在塘后村合法安排宅基地(共5块)户口全是农业户口(见黄天怀等户籍证明)。
一、黄树民与黄天怀的宅基地买卖协议属违法协议(此协议尚有争议)。根据国土部、农业部、建设部等多部委文件规定。根据“土地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规规定。黄树民违法购买宅基地:
事实一:黄树民一家三口系非农业户口(见黄树民户籍证明)。“不准在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农村农民宅基地流转买卖只能在村集体组织人员内部进行”。
事实二:即便黄树民一家三口人户口系农业户口且在本村集体组织中也只能一家“有一块宅基地”不能同时拥有三块。因此,黄树民违法取得三块宅基地必须全部退出。
二、石狮市建设局为黄树民办理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许可证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根根2006年国家、福建省关于办理宅基地许可证相关规定,“要先废掉黄天怀的许可证”,重新走申请宅基地程序为黄树民办理新的宅基地使用证。决不能将使用人的名字钩掉,写上另一个使用人姓名。
2、办理土地证变更必须原使用人到现场签字同意,才能撤销原证。原使用人不到现场,即销掉原使用人使用权力,为他人办理使用权变更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在许可证上2000年7月28日盖有石狮市建设局印章地方,有一句话“村委会重新安排后许可证”内涵是什么?该用地村委会重新安排后许可证是否可以理解为在2000年时黄树民打着村委会重新安排旗号,将黄天怀用地许可证通过建设局改成自己名字。并将原180平方米的面积改为300平方米。不是为自己改,哪有这么大的动力。请市长查一下,谁有这么大的权力,得到什么好处,一下子多批120平方米土地,没有利益谁会这么办。
2014年6月11日北京业威律师事务所一行三人到土地局咨询办证程序。接待人员讲,06年时,他年轻对当时规定不了解,当律师问到现在能这样办理吗?接待人员肯定地回答:“决对不允许,不能这样办”。
三、黄天怀拆迁补偿款19900.80元谁领去了(见拆迁表)。
1998年塘后村段拆迁,地上建筑物黄天怀表上应领拆迁补偿款19900.80元,由于太少,所有村民都有意见。所以都没领,此时黄树民出来了,自称其堂弟、爱人都在建设局能替大家多办一些钱回来。大家也相信他,黄天怀在2001年时收到黄树民11万元。黄树民讲“你不能跟其他户讲,我给你这么多钱,包括家里人也不能讲”,所以家里人谁都不知道有这笔钱,包括他老伴。至于协议上的签字,黄天怀坚持“没有在卖地协议上签过字,只在领钱时签过字”,到底事实是什么,只有请各级政府领导仔细分析。因为黄天怀卖地协议,不仅卖掉自己的宅基地,还把四个儿子宅基地一起全卖掉了,这有可能吗?现在全家五户人在塘后村没有一块合法宅基地,不能安居哪有和谐。请领导依法解决宅基地问题。彻底查清黄天怀的拆迁款谁领去了?彻底查清原黄天怀土地证是谁从建设局领走的?彻底查清原建设局明知非农业人口不准购买农民宅基地,还违法为黄树民一家三口发放宅基地使用证的问题。
最后,恳请市长立即制止黄树民转卖宅基地行为。
信访人:唐玉兰
办公室联系人:许建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