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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取消吸烟酗酒学生学费减免资格,很有必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6-9-21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四川大学公布《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吸烟、酗酒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该规定引发热议。(9月21日《大河报》)

    众所周知,高校学费减免是国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帮扶政策,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承载着国家对青年学子的关怀。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帮助经济拮据的学生解除学费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心读书、潜心向学。

    同时,这也要求学费减免的对象,不仅要家庭经济困难,更应是心怀感恩、严于律己、积极向上的青年。倘若学生一边享受政策红利,一边将有限的生活费挥霍在吸烟、酗酒之上,便是对公共教育资源的浪费,也辜负了社会的善意。

    而且,大学生正值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吸烟、酗酒的危害不容小觑。吸烟损害身体健康,酗酒极易造成情绪失控,诱发争吵、斗殴等校园违纪事件。部分学生沉溺烟酒,精神萎靡,上课注意力涣散,学业不断滑坡。学费减免本是助力学生成才的保障,如果任由学生拿着减免的补助去满足不良嗜好,帮扶也就失去了本来意义。

    当然,这一制度绝非简单的“一刀切”。政策约束的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吸烟、酗酒行为,并非针对偶尔尝试、一时好奇的学生。这也要求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优先,发现学生沾染烟酒陋习,要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改正坏习惯,给予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只有经过多次劝导仍然拒不悔改,甚至因烟酒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才依规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这说明,制度守住了原则底线,也保留了教育的人文温度。

    学费减免不仅是物质上的帮扶,更是一种价值导向。它在告诉广大学生,接受国家帮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应珍惜来之不易的资助资源。高校把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品行纳入资助评定,其目的是能够倒逼学生约束自我,远离烟酒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青年当自重,资助有边界。取消吸烟酗酒学生的学费减免,不是冷酷的惩罚,而是对资助初心的坚守。唯有把帮扶资源给到懂得感恩、奋发进取的学子,才能真正实现助学育人的目标,助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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