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书的送达,并不代表矛盾纠纷就此画上句号。在部分案件中,虽然事实已经查清、是非已经分明,但当事人由于对法律规定不熟悉,对裁判逻辑不理解,内心仍然存有疑惑与抵触。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扎实做好判后释明答疑工作,用法理与情理解开当事人心结,让原本坚决要上诉的被告,放下对抗情绪,主动提出协商履行赔偿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事情还要从2025年4月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小美驾驶四轮电动车右转弯与小帅驾驶的小型轿车直行时相刮碰,造成无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小美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帅无事故责任。可全责一方的小美对维修定损金额不认可,迟迟不肯赔付小帅损失。小帅无奈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垫付修车费用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将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全部理赔垫付款。
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全面审查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票据、定损材料、保险理赔凭证等全部证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论意见,厘清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小美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代偿款项。
拿到判决书之后,小美并不接受裁判结果,当场情绪激动,明确表示要提起上诉。在她心里,依旧积攒着一连串疑问:维修费为什么这么认定?保险公司凭什么向我追偿?上诉能不能改判?拒不赔偿会有什么后果?一系列困惑让小美对判决结果充满抵触。
面对当事人的质疑,承办法官主动开展判后释明答疑工作,耐心倾听小美全部诉求与困惑,不回避矛盾焦点,不做简单敷衍答复。法官耐下心来,一遍一遍对照事故认定书、维修票据,结合法律规定针对小美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释明。经过法官反复沟通疏导,小美逐步读懂判决背后的裁判逻辑,消除认知误区,也清醒地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给自己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原本紧绷的对抗情绪慢慢平复,当场打消上诉的想法,态度发生明显转变,主动向法官提出希望可以组织协商,妥善处理赔偿履行事宜。
判决,从来不是案件的结束。司法审判既要通过一纸裁判划清是非边界,更要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通过判后释明答疑解开群众心里的“心结”,唯有法理讲透、心结解开,义务切实履行到位,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