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可能掉下来一个花盆。”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走进辖区社区,围绕高空抛物和民间借贷两个群众最关心的话题,为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群众带来一堂普法课。
高空抛物:没砸到人也要罚
法官告诉大家,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高空抛物”列为单独的治安违法行为。该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活动中,法官特别强调三个变化:一是高空抛物不再是“没砸到人就没事”,只要实施了抛物行为,产生了危害他人人身或公共安全的现实可能性,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公安机关即可依法处罚;二是新法从“结果追责”转为“行为追责”,关口前移;三是与《刑法》高空抛物罪形成梯度治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这个数,法律不保护
说完事关大家人身安全的 “头顶安全”,法官紧接着开启第二个普法话题,专门聊聊如何守住咱们老百姓的 “钱袋子安全”。
法官告诉大家,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出这个标准的利息约定,法院不予保护。以2026年5月20日公布的1年期LPR 3.0%计算,当前民间借贷合法年利率上限为12%,较上一期保护上限12.4%有所下调。如果有人承诺给你年息20%、30%,你就要警惕了——超出部分法律不保护,打官司也要不回来。
讲课现场:互动热烈,直呼“解渴”
讲座进入互动环节,现场气氛更加热烈。“借给朋友5万块,没写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能要回来吗?”“有人找我借钱说给3分息,合法吗?”“高空抛物找不到人,物业赔不赔?”面对群众的踊跃提问,法官逐一耐心解答。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高空抛物和民间借贷,恰恰是社区居民反映最多、最头疼的两类问题。法官讲得通俗易懂,我们听了也能更好地给群众做解释工作。”
一堂普法课,讲的是法律,护的是安全。从“头顶”到“口袋”,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将始终坚持普法下沉、服务靠前工作理念,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打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普法内容。高空抛物扔下去的不只是东西,可能是拘留和判刑的风险;借钱出去签下的不只是一张纸,更是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法官进网格”的意义,正在于让法律从条文走进生活,让纠纷止于萌芽。(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