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基石。为深入落实工伤预防工作部署,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职工维权意识,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全方位筑牢劳动者安全保障防线。
工伤保险坚持企业全员参保、个人免缴费用原则,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为在岗职工办理参保缴费,重点压实建筑施工、工矿制造、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参保责任,坚决杜绝应保未保、漏保脱保等问题。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等,均可依法认定为工伤。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的,职工及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报。工伤职工可依规享受工伤医疗、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及工亡抚恤等保障待遇。各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从源头防范工伤事故发生。
下一步,社保中心将持续开展工伤政策精准宣讲,优化工伤认定、待遇申领便民服务,强化用工参保常态化监管,严查违法用工、侵害职工工伤权益行为,持续织密工伤保障防护网,全力护航企业安全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作者单位:敦煌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