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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丨“典”亮青春 护航成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茹  日期:2026-5-20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池北一中,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以鲜活案例、趣味互动,为在校师生送上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公开课。

    活动伊始,法官助理刘茹用通俗易懂、贴近校园日常的语言,为同学们清晰阐释民法典的核心定义与重要意义。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我保护意识不足、易遭受不法侵害的特点,刘茹细致讲解不同年龄段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责,区分合法与无效民事行为;聚焦校园频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刘茹详细解读民法典中人格权、人身权保护相关规定,明确校园欺凌、言语侮辱、恶意造谣、偷拍传播隐私、恶意损害他人名誉等均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引导同学们和睦相处、尊重他人,自觉远离各类不法行为。

    本次宣讲活动还增设了趣味法律知识抢答环节,现场气氛瞬间被点燃。同学们全神贯注,踊跃抢答,紧扣刚学到的法律知识,准确作答、条理清晰,干警们现场送上提前准备好的文创小礼品,让同学们在趣味互动中收获法律知识、收获成长力量,真正实现“快乐学法、深刻懂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效果。

    “民法典就像一件陪伴大家成长的‘法治铠甲’,既能保护你们不受伤害,也能指引你们规范言行。”活动尾声,刘茹再次叮嘱同学们要牢记所学的法律知识、明晰行为边界。同学们也纷纷表示今后要自觉远离违法违规行为,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做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将民法典与青少年法治需求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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