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无小事,方寸见民心。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法庭立足司法职能,聚焦农村邻里纠纷,以先行调解化解地界矛盾,用法治力量守护乡村和谐。
法庭辖区某镇居民甲在自家土地上架设栅栏圈围地块,邻居乙因与甲就土地使用边界问题存在争议,心生不满,便紧贴甲家栅栏栽种树苗用以定界。甲担心树苗生长后根系蔓延、枝干扩张,会顶翻栅栏,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因此与乙产生纠纷,多方途径解决未果,甲遂以相邻关系纠纷为由诉至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识到,该案看似是树苗栽种引发的小纠纷,实则源于邻里间因土地边界存在误会与沟通不畅,此类纠纷虽标的不大,但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邻里矛盾。为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头道法庭干警主动前往现场勘查,核实栅栏与树苗栽种位置及实际影响。
现场调解中,法庭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讲解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相关规定,明确邻里间互帮互助、不得妨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同时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邻里情谊。最终,矛盾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甲乙双方就土地边界进行明确,甲某承诺不擅自损坏、挪动树苗,乙某待树苗成活后,及时将其移栽至其他区域,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一纸调解协议,既化解了安全隐患,也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头道法庭将持续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常见、高发的小微纠纷,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以司法力量筑牢乡村和谐稳定防线,为建设和美乡村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