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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进乡村 法治润民心——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康风姣  日期:2026-4-30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法典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4月29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干警走进包保边境村官道沟村,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课堂搬到村民家门口,让生态法治理念浸润边境村屯。

    活动中,法官们没有设置讲台、没有印发讲稿,而是与村民们围坐在一起,以拉家常的方式打开话匣子。法官结合法典将“生态保护”与乡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向村民讲解了林木保护、野生动物禁猎、水资源保护等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法官强调法典中将“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范畴的新规定,引导村民在守护好家门口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村落遗迹和民俗文化。

   “听了法官的讲解才明白,山上的树不是想砍就能砍,得按法律来”、“以后上山遇到珍稀动物,可不能随便惊扰了”……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在轻松的氛围中交流着学习心得。法官还结合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引导村民争做法典的明白人和践行人。

   “这样的普法接地气、听得懂、记得住,希望法官常来!”一位村民在听完讲解后感慨地说。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法典中严肃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村民们听得懂的“家常话”,法治理念如春风化雨般融入村民心田。

    此次普法活动,不仅提高了边境村民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知晓度,更增强了大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行动自觉。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法典精神进林场、进村屯、进社区,为筑牢边境生态安全屏障、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司法力量。(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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