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纠纷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急于还清欠款、解除账户冻结,容易轻信陌生来电或网络信息,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然而,2026年1月发生在二道江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却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反诈“教科书式”的典范。
被执行人金某因小额贷款逾期未还,债权被转让给北京某公司,该公司起诉后,金某因失联未能到庭,法院依法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冻结了金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后,金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还款。因金某在小额贷公司还有其他欠款,双方约定私下一次性解决所有债务。
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公司通过微信向金某发送账户信息,要求他按时转账。但金某发现,对方微信号、公司名称与自己当初借款的平台并非同一家,心中顿生疑虑——“这会不会是骗子?”他果断拨通法院电话,向执行干警求证:“法官,这个人是不是骗子啊?”
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执行人核实身份,确认无误后,让对方再次与金某说明情况。事后干警还进行了回访。经过三个月分期还款,金某终于还清全部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中,金某虽然身负债务、账户被冻结,处境被动,但他并没有因为急于解困而盲目转账。面对陌生微信号发来的付款账户,他保持了高度警惕,主动通过官方渠道(法院电话)核实对方身份。这种“多问一句、多方核实”的做法,正是当前全民反诈斗争中最为提倡的自我保护手段。
1. 反诈意识不分场景——即使在执行案件、与法院已有接触的情况下,也不能默认所有后续联系人均为合法身份。诈骗分子可能冒充债权人、律师甚至法院工作人员,务必通过官方公开电话或当面向办案人员核实。
2. 法院是可信的“中间人”——当事人如对对方身份或账户有疑问,应第一时间联系执行法官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切勿仅凭微信聊天记录就转账汇款。
3. 警惕“债权转让”带来的信息差——债权多次转让后,债务人往往不清楚当前债权人是谁。此时,要求对方提供债权转让协议、原合同及法院文书等佐证,并主动与法院核对,是最稳妥的做法。
金某用一通电话守住了自己的“钱袋子”,也为所有面临类似情况的人上了生动一课。反诈无小事,警惕记心间。无论你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无论身处诉讼、执行还是日常交易,请牢记:先核实,再转账;多求证,少上当。让我们像金某一样,成为反诈的有心人,共同筑牢社会诚信与安全的防线。(作者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