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祁东县通报一起公职人员午餐饮酒后,在理发店劝架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事件,当地已迅速介入核查其工作日饮酒等违纪问题。事件虽小,教训深刻:公职人员身份在前、言行在后,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自我要求,更不能借酒失德、违纪破规。(澎湃新闻)
公职人员手握公权、身负公信,一言一行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工作日午间饮酒,本身就触碰纪律红线;酒后与人发生冲突,更是将纪律规矩、公序良俗抛之脑后。这类事件看似个人小节,实则折射出作风松懈、纪律意识淡薄。一旦放松要求、放纵言行,不仅让自己陷入被动,更会透支群众信任,损害公职队伍整体声誉。
酒风看作风,酒量见党性。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工作日违规饮酒,目的就是纠治“酒桌文化”,防止因酒误事、因酒生非、因酒破纪。少数干部总觉得“喝一点没事”“小事不必较真”,正是这种麻痹思想,让小问题演变成大舆情。事实一再证明:纪律没有例外,监督没有盲区,公职人员更应带头遵规守纪、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小事不守规矩,大事难担重任。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身份不是“任性的资本”,而是“约束的标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嘴、守住心、规范行,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管理没有休止符。各地应以这类事件为镜鉴,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饮酒、酒后失范等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广大公职人员更应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律底线,以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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