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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猜忌别上头,划毁轮胎负刑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娜  日期:2026-3-16 字体: [大][中][小]

    情侣闹矛盾心生猜忌,竟为泄愤两次划坏他人车辆轮胎,本以为只是小事一桩,不料不仅要赔钱,还触犯刑法留下案底!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李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这起案例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别让一时火气,换来终生后悔!

    李某与宋某本是一对情侣,相处过程中,李某无端猜忌宋某与他人有暧昧往来,满心的怨气没处发泄,便把矛头对准了自己认定的“第三者”,一心想找机会报复出气。一番打听后,李某找到了对方的车辆,被怒火冲昏头脑的他,不顾后果,先后两次拿着水果刀,将该车的轮胎全部划坏。本以为这事能神不知鬼不觉过去,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人发现车辆轮胎受损后第一时间报了警,经认定,这辆车的轮胎修复费用总计约6000元。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将李某抓获,面对证据,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庭审现场,李某满脸懊悔,连连表示自己只是一时冲动,压根不知道划车还会构成犯罪。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损失数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考虑到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一句“一时冲动”,让李某不仅掏了赔偿款,还留下了刑事犯罪记录,这份案底会对他今后的工作、政审、生活等方方面面造成影响,李某追悔莫及,却也为时已晚。

    划个轮胎而已,怎么就触犯刑法了?划重点!法官提醒,这些知识点要记牢,别一不小心踩了红线!

    1.5000元是门槛,毁物超额就入刑!很多人觉得划车、扎胎这类事,顶多就是赔钱的民事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就达到了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行为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缓刑不是“免罚金牌”,犯罪记录伴一生!被判处缓刑,并不代表没有犯罪,只是刑罚的执行方式不同,缓刑期间需要在社区接受矫正,一旦违反矫正相关规定,仍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一旦留下,便会终身伴随,政审不过关、无法从事部分工作都是实实在在的影响。

    3.情感矛盾要理性,违法泄愤不可取!生活中难免遇到情感纠葛、邻里矛盾、人际摩擦,但这些都绝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遇到问题,冷静沟通、协商解决才是正道,若是一时冲动选择毁坏财物、暴力报复等极端方式,最终只会害人害己,别让一时的情绪,换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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