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据媒体报道,吉林一女子在面馆吃面,在小料台加葱花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需额外收费。
据当事人小萍女士说,她当天看着菜单点了一碗细面和一片馒头片,加葱花时才被告知小料收费,而菜单上并未标注收费。她拍摄视频时老板十分不乐意,幸好有邻桌大哥帮忙解围,双方才没有继续争吵下去,最终老板未额外收取葱花费。
消费者在面馆吃面加葱花,竟被店家告知需额外收费,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侵权行为,更是一种违规违法的乱收费行为。虽然在其他消费者的劝说下,最终店家未收取额外费用,但商家“隐性收费”的霸王行径,也无疑暴露无遗。
据了解,餐饮行业存有诸多类似的“隐性收费”项目,比如餐具费、餐位费、茶水费、酱料费,等等。可以说,只要餐饮商家想到的费用,都被一一列入了“收费项目”。
按说,商家在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时,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拥有一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由于商家的这些收费项目基本上是“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因而商家往往采取“不告知”“默认”等方式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
其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可见,吃面加葱花被告知额外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遏制餐饮商家“隐性收费”,还需监管“严”字当头,综合施治。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餐饮商家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必要的督查,一旦发现类似吃面加葱花被告知额外收费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同时,要督促餐饮商家在显要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相关执法部门要对餐饮商家“隐性收费”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约谈警告、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失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守买卖契约,做到合理合规合法收费。
其三,监管要“严教育”。监管部门不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普法讲座、公开违规乱收费的典型案例等有效举措,既帮助广大餐饮商家学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又对广大餐饮商家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出台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对餐饮商家“隐性收费”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餐饮商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忌“装哑巴”,任凭宰割,助长无良商家违规“隐性收费”的嚣张气焰。
餐饮商家“隐性收费”该休矣!唯有监管严督查、严处罚、严教育,再辅以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才能有效遏制餐饮商家违规“隐性收费”的消费侵权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