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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丨37103元血汗钱,暖了团圆年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关平康  日期:2026-2-24 字体: [大][中][小]

    春节的脚步愈发临近,团圆的期盼在每个人心中悄然升温。对宋某而言,这个年能否过得安稳踏实,关键就在于那笔被拖欠已久的工资能否顺利到手。近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以温情调解为抓手,成功帮宋某追回37103元血汗钱,既解了他的燃眉之急,用司法温度焐热了这个团圆年,更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一线落地生根、焕发蓬勃生机。

    事情要回溯到2024年7月,宋某入职桦甸市某勘探公司,负责探建竖井工程的技术管理与项目推进工作,双方约定月薪为26000元。当年12月7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核算后宋某应得工资共计122103元。然而,公司仅支付了85000元,剩余37103元工资却迟迟未付。宋某跑了一趟又一趟,电话也打了无数个,对方总含糊其词,这笔钱像块石头,压得他心里发沉。转眼到了2026年1月,年关越来越近,工资还是没着落,宋某实在没办法,只好无奈之下拿起法律武器,将前公司诉至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遵循“送达、排期、开庭”的常规流程。在他看来,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实则一头连着劳动者的生计冷暖,一头关乎企业的经营运转。若简单一判了之,虽能结案,却未必能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加剧矛盾,让双方在漫长的诉讼中耗费更多时间与精力。梳理清楚案情脉络后,法官决定将调解工作前置,尝试以柔性方式化解这场劳资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的关键,就是摸透两边的真实想法。法官先联系了宋某,安安静静听他把前因后果说清楚。聊完之后,法官不光弄清了案子的来龙去脉,也懂了宋某的心思,他不想跟公司耗在官司里,就想赶紧拿上钱,安安稳稳和家人过年。与此同时,法官拨通了被告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并未直接送达应诉材料,而是以平和的语气先行试探沟通。起初,公司负责人情绪激动,语气里满是抵触:“我们又不是故意不付钱,他怎么说告就告?”调解工作刚起步便陷入僵局。

    面对对方的抵触情绪,法官放缓沟通节奏,从情、理、法三个维度逐步疏导。他语气温和却恳切,慢慢地说道:“宋某一次次上门、一遍遍打电话催工资,都没个准信,实在是被逼得没办法了才走诉讼这条路。他起早贪黑跟着项目干了几个月,抛家舍业的,就想拿回自己的辛苦钱,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合情合理啊。”这番话戳中要害,让公司负责人的语气渐渐缓和,开始换位思考。紧接着,法官话锋一转,语气多了几分严肃,清晰解读起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是你们用人单位跑不了的法定义务,不管是资金周转难还是其他原因,拖欠工资本身就站不住脚,已经涉嫌违法了。

    真要是闹到开庭,你们不光得一分不少付工资,还可能要承担违约金、诉讼费这些额外开销,更别说对企业名声的影响,后续招工、谈合作都会受牵连,这得不偿失啊。”法理的严谨与情理的体谅双管齐下,让公司负责人彻底冷静下来,语气也软了下来,坦言道:“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是甲方的工程款迟迟没到账,公司账户周转不开,不然也不会委屈员工。”

    这一关键信息瞬间成为调解的突破口。法官立刻追问工程款具体到账时间,在得知款项约一周内即可到账后,顺势趁热打铁:“我们也懂企业经营的难处,资金周转不开是常有的事,这点我们能体谅。但你们想想,宋某的这笔工资,是他一家人过年的底气,生活的支出开销、家庭的教育医疗都指着这笔钱呢,实在等不起啊。既然工程款一周内就能到账,不如咱们先给宋某一个准话,承诺到账就付款,既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你们也能少一桩诉讼纠纷,彼此都省心。”同时,法官还耐心帮负责人算清利弊:“主动把工资结清,不光能省掉打官司的时间和费用,更能让员工、让外界看到企业的诚信,以后招工、留工也更有底气,对后续经营发展百利而无一害。”

    法官的话句句说到了心坎里,彻底打消了公司负责人的顾虑。他的态度明显软化,从最初的抵触抗拒,逐渐转变为理解配合,当即表态:“法官您说得在理!工程款一到账,我们绝不拖延,马上就把拖欠宋某的工资转过去,绝不耽误他过年。”为确保承诺落地,一周后,法官主动跟进联系公司,反复叮嘱负责人留意工程款到账进度,再三提醒其务必按时履约。很快,公司收到工程款的第一时间,便将37103元全额转入宋某账户。看着银行发来的入账提醒,宋某多日紧绷的眉头终于舒展,积压已久的愁绪一扫而空,当即给法官打来感谢电话,随后迅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一场原本可能耗时数月的劳资纠纷,在法官的用心调解下,仅用十几天便圆满化解。涉案金额虽不算巨大,却承载着劳动者对新年的全部期盼,更彰显了法院为民办事的真心与力度,让司法温情直达人心。办案法官表示,劳动争议案件往往牵扯多方利益,调解不仅能高效化解纠纷,更能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传递司法温度,为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动诠释,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不满足于简单结案,而是主动向前一步,找准矛盾根源,兼顾双方合理诉求,既坚决守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其安“薪”过年,又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困境,为其留足发展空间,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温度渗透到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环节。

    司法从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堆砌,而是藏在烟火人间里的温情守护。唯有沉下身子把法理讲透、敞开心扉把情理说通,把服务精准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有温度的司法为公平正义兜底,才能让每一位劳动者都揣着血汗钱、带着获得感团圆过年,让企业在法治护航下卸下包袱、稳步前行,为新春佳节的祥和安宁,为社会大局的稳定向好,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作者单位: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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