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维护社区矫正监管秩序,彰显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对屡教不改、漠视监管纪律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从严处置。近日,蔡家桥司法所依法提请泾县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鲁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经法院审理裁定,依法对鲁某予以收监。
社区矫正对象鲁某于2025年12月正式入矫,被依法适用缓刑,矫正期限一年。入矫以来,鲁某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入矫仅两个月内便多次违规违纪,性质恶劣。其一,鲁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传播淫秽视频,违反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司法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分;其二,鲁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且驾乘双方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司法所对其予以训诫处理;其三,鲁某多次出现手机关机失联、人机分离问题,经村干部上门通知其开机报备后,仍拒不执行,直至司法所所长上门核查才开机,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显示其两次违规关机,司法所再次对其予以训诫。
鲁某在短时间内屡次触碰法律红线、违反监管规定,经多次教育、警示、训诫后仍拒不悔改,无视社区矫正监管严肃性,情节严重。为切实维护社区矫正执法权威与监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蔡家桥司法所依法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请撤销鲁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泾县人民法院经依法调查、审理后,裁定准予撤销缓刑,对鲁某收监执行。2月11日,鲁某被依法交付执行。
此次收监执行,是对社区矫正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充分彰显了社区矫正监管的刚性约束。下一步,蔡家桥司法所将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与警示教育,以鲁某案例为警示,督促全体矫正对象严守纪律、敬畏法律,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全力维护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