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舒城法院杭埠法庭组织召开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听证会,不仅成功化解了保全措施引发的次生矛盾,更促使双方就争议解决达成初步共识,实现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本案系实际施工人陈某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向作为发包方的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引发。法庭依法裁定并冻结被申请人公司账户资金250余万元后,被申请人公司紧急向法院反映,被冻结账户系其用于发放员工薪资、支付社保等维系基本运营与员工生计的关键账户,临近春节,若持续冻结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和员工队伍稳定。该公司随即提交了相关证据,并主动提供其名下不动产及第三方担保,申请变更保全措施。
面对“保权益”与“稳经营”的现实冲突,承办法官决定启动诉前保全听证程序,为矛盾化解打开一扇窗。
听证会上,承办法官首先明确了听证议题,保障了双方充分的陈述与举证权利。被申请人详细阐述了账户的特殊性质、当前经营面临的紧迫困难以及置换担保的充足性,并出示了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申请人则就其债权依据、保全必要性以及对被申请人所述情况的意见进行了回应。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陈述后,提出了一项建设性调解方案:在保障申请人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部分兑现申请人权益,同时解除对被申请人经营命脉账户的冻结,转而以价值更为稳定、对企业经营无直接影响的厂房查封作为替代担保。方案提出后,双方均表现出积极的协商意愿,申请人理解了冻结基本账户可能引发的连锁社会风险,被申请人也进一步认识到尽快解决纠纷的迫切性。最终,双方当庭表示认可该调解方向,并同意在会后具体商谈分期给付金额等细节。
民生与经济并重,法理与情理交融。本案通过一场及时的听证会,打开了僵局、温暖了民心、维护了企业。舒城法院将继续深化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拓展听证程序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方面的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单位:安徽省舒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