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法院头道法庭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印着“秉公裁决护幼 法理昭彰暖人”的锦旗。这面锦旗来自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将锦旗送到头道法庭,以此表达对法官公正裁判、心系未成年人权益的感激之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经审理发现,张某与李某对解除婚姻关系及财产分割事宜无较大争议,但在婚生子小李的抚养权问题上僵持不下,均明确表示希望由自己抚养孩子。鉴于小李已年满8周岁,具备独立表达意愿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承办法官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给孩子营造轻松的表达环境,选择温馨平和的调解室,与小李进行亲切交流。交流中,法官耐心引导小李敞开心扉,倾听其对父母的感情、日常学习生活的需求以及未来的生活期许。小李清晰地表达了希望跟随母亲张某共同生活的意愿。
在充分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法官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日常照料情况及亲子关系紧密程度等因素,对案件进行全面研判。最终,头道法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婚生子小李由母亲张某抚养,被告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同时享有每周六的探望权,张某应予以协助。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双方均对法官的公正裁判和悉心释明表示高度认可,他们坦言,法官的判决既尊重了孩子的意愿,也兼顾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彻底解开了他们的心结。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司法为民工作成效的生动体现。近年来,头道法庭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案件全过程,通过“倾听孩子心声+释法明理+调解疏导”的方式,妥善化解多起抚养权纠纷。
下一步,头道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以更严谨的态度、更温情的举措,妥善审理家事案件,为维护家庭和谐、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