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各类满意度测评密集登场,“请打10分”的提示声不绝于耳。社区走访、电话抽查、网络问卷,无不以“10分”为终极目标。然而,当10分崇拜”成为强制任务、暗示选项甚至交易筹码时,这场本应倾听民意的“大考”便沦为形式主义的“表演秀”,背离了测评初衷,更侵蚀了干群信任的根基。(12月25日《浙江日报》)
临近年底,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往往会通过“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来评判作风建设、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为政府工作“打分”,有助于从中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为新一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可以说,“满意度”测评是检验各部门作风建设和工作成效的一个“晴雨表”。
但笔者以为,既然是“测评”,“满意度”就可能有“满意”和“不满意”之分,哪怕工作做得再好,也不可能是“10分满意”。如果广大群众给出的测评“满意度”较高,说明政府各方面的工作得到了认可,这固然值得庆贺。相反,如果广大群众给出的测评“满意度” 偏低,这说明各方面的工作还有待改进,这也不必一肚子怨气。
但如果为了获得群众的“10分满意”,动歪脑子、耍花招,动辄通过暗示、强制,甚至花钱买“满意”,强行求“好评”,那这样的做法就有“绑架民意”之嫌。就算测评结果表面上变得“好看”了,也会让自身形象在群众心中变得“难看”。笔者以为,测评“10分满意”,这不仅是一种作风不实的体现,更是一种赤裸裸的“政绩腐败”。
群众满意度和好口碑,从来不是强制要求能得来的,也不是花钱能买来的,而是靠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赢来的。与其动歪心思求“10分满意”,倒不如把功夫下在日常,把平时的工作干好、做到位,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反馈,进一步找准工作聚焦,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才能让工作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人民考验。
眼下,又到年底。笔者衷心希望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满意度”测评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满意度”测评,切忌通过暗示、强制、花钱买“满意”的方式而弄虚作假。如此,那可就背离“满意度”测评的初衷了。(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