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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司法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腾飞  日期:2025-7-25 字体: [大][中][小]

   (1)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精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涵盖公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关键领域。通过部门申报、专题论证、集体审议等流程,制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完成时限等关键要素,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2)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化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后,承办单位作为决策草案的 “第一责任人”,率先开展内部法制审核。决策草案报送区政府后,草案疑难复杂的,由区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开展第二轮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出具8份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区司法局共审查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事项、行政协议等45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3件,区委决策13件,行政协议5件,其他类型1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5份,提出意见建议240余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常态化管理。对涉及农业发展、工程质量监管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动态清理,今年以来,发出动态清理提示函3份。制定广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要素统计表,准确记录规范性文件失效时间,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梳理区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发公布主体清单,主体数量合计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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