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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酒驾找人顶包被判拘役”一点也不冤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5-7-7 字体: [大][中][小]

    醉驾被查,就找朋友顶包,如此一番“神操作”就能逃避法律制裁吗?记者7日3日了解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徐某因酒驾找同车朋友张某某“顶包”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11000元。(7月6日《江海晚报》)

    众所周知,酒驾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此次徐某明明是自己酒驾,遇见交警在查酒驾时,竟然让同车的朋友“顶包”,企图蒙混过关,逃避责任,这不仅是一种欺骗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都明确规定,酒驾找人顶包者要承担行政、刑事和民事等三项责任。可见,酒驾找人“顶包”,后果很严重。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酒驾、醉驾司机抱有侥幸心理,总以为酒驾找人“顶包”就能够躲过交警的“法眼”,帮助自己躲过交通法规的惩罚。加之,一些“顶包者”也是糊涂人,助纣为虐,结果不仅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其实,酒驾找人“顶包”害处多多。一来,一旦交警在查处酒驾、醉酒时,如果有人故意“顶包”,就会让酒驾、醉驾者逃避法律的严惩重处。二来,一旦因酒驾、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故意“顶包”,真正的肇事者就会逃避惩罚,这显然不利于对酒驾、醉驾者的震慑和警示。而且,如果不严惩“顶包者”,也会导致更多的糊涂人在关键时刻选择替人“顶包”。可见,酒驾找人“顶包”必须严惩重处。

    此次,徐某酒驾让同车朋友“顶包”的伎俩并没有得逞,不仅被判拘役三个月十五日,而且还处罚金11000元,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可以说,徐某“酒驾找人顶包被判拘役”,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希望通过“酒驾找人顶包被判拘役”这起案例,既能警示更多的司机朋友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训,又能提醒更多的人切莫一时糊涂,选择替人“顶包”。否则,等待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重处。(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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