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一起涉及三个村庄宗族的坟山权属纠纷在山北乡多方联合调解下圆满解决。此次坟山纠纷因坟山边界历史权属争议引发,涉及三个村庄的宗族情感与现实利益,长期未能达成共识。山北乡政法委员、平安法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律顾问以及柳乌村村委、二龙村村委组成的调解工作组,经过现场四个多小时的协商,促成各方签订调解协议书,成功化解这份敏感复杂的坟山纠纷。
一.调解现场,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多元化解机制,利用各自专业优势,开展调解工作。
1.平安法治办牵头统筹:从维护乡村稳定大局出发,协调各方诉求,确立“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调解原则;
2.法律顾问专业支撑:马家永律师结合《民法典》物权编、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条文、现场明晰权属界定标准,为争议解决提供法理依据;
3.基层治理力量协同: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情、理、法”结合的方式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引导通过和平途径解决问题;柳乌村村委、二龙村村委干部则凭借对村情民俗的熟悉,协助梳理争议脉络,搭建沟通桥梁。
二.调解过程中,工作组采取 “背对背沟通 + 面对面协商” 模式,针对争议焦点逐一破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论乡情,引导当事人从 “各执一词” 转向 “互谅互让”,最终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坟山权属及使用规范。
三.调解成效:定分止争暖民心,固牢和谐根基
“感谢调解工作组这么用心,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么多年的心病!”签约现场,当事人感慨道。此次纠纷成功化解,不仅及时消除了可能激化的群体性矛盾隐患,更展现了基层治理中多元化解机制的显著成效:
1.法治与德治融合:通过法律确立规则边界,依托乡情民约促进互让,实现了“案结人和事明了”
2.基层治理效能:多部门联动形成“一站式”调解格式,缩短矛盾周期,降低群众维护成本;
3.示范引领作用:为同类乡村纠纷提供案例参考,推动“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至此,这起历时数月的坟山纠纷在多方努力下画上圆满句号,三个村庄的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基层治理的 “温度” 与 “力度” 在此次实践中得到生动诠释。(作者单位:山北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