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4月25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文件精神。
会上,集中学习了省高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文件,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方式、监督追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李长清副院长强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统筹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应请示汇报的重大事项,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通过此次学习,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意识,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