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探索从法院内部到社会公众全视角,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周期,从质量、效率到效果全方位,从评查、纠错到评优、定责全闭环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展现效果。
一是搭建立体化评查组织架构,强化全层级、全视角监督。层级监管落实责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建章立制规范指引。规范评查工作流程及表决规则,细化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优化案件评查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实现评查结果可追溯、可倒查。内外联动形成监督合力。院外邀请政法委、纪委监委等部门同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立院外监督评查专家库,强化内外监督联动机制,确保评查力量的专业性和广泛性。
二是明确审判监督工作重点,强化全周期、全方位监督。分类施策。根据不同案件特点,确定对应审判监督管理模式:对常规性事项、普遍案件,以日常流程监督为主,非异常不主动干预;对重点事项、重点案件,通过法官会议、审委会等进行积极主动管理。加强重点案件评查,优化案件评查的工作流程,形成“双评查”工作机制,推动评查结果在绩效考核、奖优评先中的运用。建立立审、立执的协调沟通机制,切实提升立案质量。开展执行案件专项评查,重点关注执行办理期限、终本执行适用、执行案款发放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领域,防止消极执行、乱执行和拖延执行。
三是打造推优纠偏并举工作模式,强化闭环监督。评查启动引擎多样化。文书差错筛查、审务督查、“三个规定”填报、信访投诉等作为启动评查的依据,推动多角度、全方面发现问题。责任认定落到实处。制定《案件质量责任管理办法》,详细列明违法审判责任、差错责任和瑕疵责任的适用情形,科学界定司法责任认定标准,让差错责任的追究落到实处。以点带面促进推优。表彰庭审和文书,集中观摩示范庭审,通报讲评优秀典型案件,交流文书写作经验,形成经验推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