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具有高度危险性,在我国,枪支弹药是属于明令实施严格管控的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杨某因爱好收藏,通过网购和短视频平台购买组装气动力枪支的零部件,并自行组装成完整气动力枪一把,存放家中。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存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组装枪支的嫌疑,随后公安机关在其家中缴获完整气动力枪1把。公安机关在查处该案件中,被告人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1把存放于仓库中的火药动力枪,该枪为杨某父亲的遗物。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案涉两把枪均鉴定为枪支。
法院审理:
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不能私自持有枪支,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火药动力枪一支,并如实供述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后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非法持有枪支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严格管制枪支,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严厉惩处,非法持有枪支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主动上缴、积极检举,共同守护和谐社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