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顺利化解一起涉农民工劳务费纠纷。
工程竣工讨薪难
2019年8月12日,徐某等6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告某建筑公司吉林项目部负责人马某,口头约定徐某等6人为项目部马某承包的长白山某中心的办公大楼外墙进行彩绘(包工包料),双方约定劳务费按每平方米160元计算。工程竣工后,经结算,工程款共计11.7万元,因暂无钱款支付,某建筑公司吉林项目部负责人马某为徐某等6人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徐某施工的彩绘工程款金额11.7万元。经徐某多次催要,马某一直未支付,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查阅了电子卷宗,徐某仅提供了一份书证,再无其他证据。随后承办法官与徐某进行了电话联系,询问其能否找到出具欠条的马某出庭参加庭审,徐某表示马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不知所踪,所以不得已起诉了马某挂靠的建筑公司。此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关键在于各方责任界定和农民工拖欠劳务费的快速解决办法。
巧寻案件突破口
面对问题,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迅速行动,因该公司在本院涉案较多,承办法官对相关案件逐一进行了检索,发现某建筑公司授权王某处理与案涉工程相关事宜,但多次联系王某均未出面,因该案为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遂承办法官与检察院负责该案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通过沟通找到了一直未出面的王某,向其说明了案件具体情况。王某表示,一方面徐某是马某雇佣的,且为马某施工,不是为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干活;二是对徐某施工的工程量只有马某出具的欠条,但实际工程量远远没有达到徐某起诉的金额,要求对工程进行司法鉴定。对此,承办法官表示理解,并针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释法明理,就鉴定相关问题,因案涉工程款数额不大,工程类司法鉴定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很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查清事实,实质解决纠纷,遂征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施工现场进行实际测量。
多方联动助“薪”安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检察院负责干警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工程现场进行了测量,工程量与欠条确认的工程量差距不大。“争一争,行不通;让一让,六尺巷”,为快速解决纠纷,在法官的再次劝说下,徐某作出让步,将起诉金额11.7万元降到10万元,王某代表建筑公司同意三个月内分两次支付徐某10万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法官当天出具了调解协议和民事调解书。
案结事了解“薪”愁
案件结案后,承办法官将给付日期记录在案,在每一笔款给付时间的前一天督促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义务,徐某收到款项后立即分给了其他5名工人。最终,该案顺利化解。
在处理此次纠纷中,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服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