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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培利 刘黎明  日期:2024-12-26 字体: [大][中][小]

    “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不然以我目前的状况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原告张某对办案法官刘培利说到。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母子,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二人均为智力残疾人士,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常生活均需要在监护人指导下进行。因原告张某丈夫不幸去世,原告张某丈夫在银行的3万多元存款就成为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以后生活的保障,故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的监护人请求法院调解纠纷,处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继承事宜。

    案件流转到办案法官刘培利手中,办案法官刘培利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了案情,考虑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当事人情况特殊,往返确有不便,在征得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现居住村的村支部书记同意后,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二当事人的家门口,在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在对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监护人监护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后,充分听取了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监护人的意见,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来做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为最大限度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最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这件特殊的继承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党组书记、院长王云曾经说过,将人民法院搬到百姓家门口,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中。法院要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自己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接下来,孟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不断发力,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巡回审判开进村委会、田间地头,就近解决百姓身边的“家长里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且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更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搭建了“新桥梁”,化解了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下一步,孟村县法院将进一步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如何更好地运用巡回审判,化解更多群众纠纷,让司法服务惠及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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