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执勤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民辅警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公安交警队伍形象,11月22日,市局交警支队泉湖高速公路大队开展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和情绪控制培训。
培训中,教官主要围绕交通警察基本规范用语、阻碍交警执法行为的语言情绪控制训练、执勤执法语言技巧三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讲解了在人员盘查、车辆盘查、车辆查缉、暴力滋事、群众围观起哄煽动闹事等突发事件中的口头制止、徒手控制、警械使用时的规范用语以及执勤执法过程用的禁忌用语,让民辅警尽可能多的掌握策略艺术和方式方法,在执勤执法时能够灵活有效应对各类不同情况,最大限度的避免因用语不当导致对象出现抵触情绪进而激化警民矛盾甚至发生执法冲突,真正做到严而有据,宽而有度,文明规范,依法管理。
通过此次培训,使全体民辅警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到在执法执勤中执法形象和规范用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转变执法服务观念,从文明用语做起,牢固树立公安交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