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其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向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力迈进的征程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更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好法治社会建设之路,以法治力量为改革护航,为现代化筑基。
法治是深化改革的“压舱石”。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要触动既有利益格局,打破体制机制障碍,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一过程中,法治的作用不可替代。它如同改革的“压舱石”,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既不失序又不失速。通过立法先行,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通过严格执法,确保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和支持。
法治社会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法治社会建设,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激发社会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法治社会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法治健全、社会有序,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接地气的路径探索。完善法律体系,不仅要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和时效性,还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如数字经济、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为新兴领域和新兴业态提供法律指引。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发挥政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的带头作用以带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要确保政府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强化司法公正,必须铭刻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理念,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更是刻不容缓,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全体公民的参与和支持,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引导,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上,法治社会建设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共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辉煌的未来!(作者:十五级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