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这么短时间内就能执行到位,伽师法院的执行员真正为我们申请人着想,效率太高了!”申请人的喜悦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执行法官的内心也终于踏实了下来。
据悉,2024年2月初,吾某向艾某购买一台大型搅拌机,并向艾某承诺2024年6月份前将付清全部货款,到还款期限时,艾某催促吾某还款,吾某却以暂无能力还款为由拒绝,艾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吾某向艾某支付5万元货款,吾某依旧未能及时还款,艾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妥善解决案件,执行干警前往吾某家中与其沟通,向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吾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释法析理工作,告知吾某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该案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实现圆满执结,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伽师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