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车道
俗称“变道”
是驾驶时的一个常见操作
但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
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灾区
在道路上
车辆如果突然变道
轻则会干扰到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
重则会造成擦碰、追尾、侧翻等事故
甚至危及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2024年11月19日早上08时许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连霍高速(G30)由西向东2607公里200米处,有车辆发生追尾,需要救援。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快速设置好警戒区域,摆放反光锥桶并做好安全防护,民警经过现场勘察以及双方行车记录仪的查看,驾驶人周某驾驶的川X****V小型车辆因强行变道与正常行驶中驾驶人周某驾驶的豫A****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驾驶人周某受伤,已送往至当地医院进行救治。
驾驶员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闫某无责任。
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提示:变更车道前应当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还应当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才可以准备变道。变道之前应当打转向灯变道,向其他车辆示意,变道时,应小幅度缓打方向盘,切不可随意大角度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