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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镇“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活动总结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冉青 郑一凡  日期:2024-11-11 字体: [大][中][小]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防范各类用药事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用药的良好氛围,对此乐土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蒙城县乐土镇“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活动。

    一、具体措施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全镇宣传活动,指导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开展药品宣传活动,及时部署宣传活动期间药品安全工作,要求各站所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明确监管重点。

    深化整治,重点排查。提前谋划部署,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体零售药店、连锁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疫苗接种单位、镇卫生院等单位为重点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重点检查购销记录是否完整、查验是否真实、药品储存是否符合条件、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坚决打击经营使用过期药械、从非法渠道购销药械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切断安全隐患。严把化妆品流通环节,以化妆品经营户、美容美发店、养身馆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染发、烫发和祛斑美容类特殊化妆品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摸排对象主要是化妆品专营店、超市,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票据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口化妆品外包装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取得相关批准证书和检验报告等。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科普宣传,强化风险监测。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深入落实药品安全科普宣教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医疗机构,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等进行实时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公众药械化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行动成效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规范了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营造了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7家次,限期整改4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次,限期整改2家次;检查医疗机构9家次,立案查处1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5家次。

    下一步,乐土镇将持续开展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筑牢我镇药品安全防护网,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不留后患,全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作者单位:蒙城县乐土镇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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