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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庙镇:抓好调解四个环节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汝发  日期:2024-10-25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赵庙镇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矛盾纠纷防范、排查、化解、回访等四个环节,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赋能提效,确保了辖区内持续平安和谐稳定。

    抓好防范环节,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日常结合“送法下乡”“帮扶走访”等活动,推动“家访+夜访”,深入群众家中,开展普法宣传,就群众关心较多的婚姻、邻里、赔偿等纠纷给予详细的解答,广泛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及时消除群众积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正当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全镇11个村均建有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橱窗,利用典故、漫画、展牌等形式宣传法治精神,乡村处处可见法治元素,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抓好排查环节,推深常态摸排走访。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科学细化网格,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126个,网格员131人,充分发挥网格员掌握第一手信息作用,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地界等各类问题的排查化解,每周上报排查情况。乡综治中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分类化解管控,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抓好调解环节,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坚持“琐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思路,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坚持集中精力找“病根”、花大力气把“脉象”,确保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对于走访排查或群众来访中一般的矛盾纠纷,当场发现,当场调解,当场解决。针对较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及信访事项,提交信访工作联席会,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人一案,建立工作专班,并确定责任领导,落实销号制度,统筹协调多部门跟进化解,构建多元化调解纠纷格局。

    抓好回访环节,确保巩固调解成效。坚持“事心双调,事心双解”的调解理念,建立回访制度,做到“一纠纷一回访”,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定期进行回访当事人。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掌握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情况,形成矛盾纠纷化解闭环,严防纠纷反弹、回流,确保化解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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