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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退“坑”难,诉前调解助维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于慧敏  日期:2024-10-23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伴随自媒体平台迅猛发展,直播带货热度居高不下,这种带货手段传播快,覆盖面广,销售效果好,不少商家搭上了风口实现了销售额的增长。一般来说,商家需要给带货主播“坑位费”,主播才会给商品上架,在直播间介绍商家商品,以此达到双赢的效果。然而,直播带货并非一带就灵,商家的“坑位费”不一定都能得到很好的回报。这不,柳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就收到一起直播带货引起的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柳河县个体公司李经理经营一家黑糖茶馆,在当地销售口碑不错,但受限于县城区域信息和购买力不足,销售量一直不温不火。今年年初,李经理关注到网上直播带货异常火爆,便想通过网上直播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全国,扩大销售量,提高企业收益。李经理在网上看好了一家他关注过的直播公司,主动联系该公司账号,添加了微信好友,在商务对接的群聊里推荐了自己的产品,交了直播带货的“坑位费”1万元,之后每天关注直播平台,等待自己产品的直播场次。可连续几个月都没有看到产品直播,李经理心里特别焦急,微信询问无人理睬,打客服电话又时常打不通,本想着好好宣传自己的产品,提高公司效益,没想到直播不成还搭了钱,焦急之下李经理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合约,并返还直播服务费用。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详细了解案情,看到双方网上签署的直播合约里没有联系方式和明确地址,只有直播群和微信,便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申请加对方公司的微信。对方不通过,调解员便在备注上留言调解多次。在调解员的坚持下,该公司的微信号终于通过,但其表明直播内容太多,要一场场进行核实再给答复。调解员认为该公司如此回答虽有道理,但也可能是推辞,便正言明确了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调解解决的好处和便捷以及判决结案将影响企业形象等,同时给了对方公司一周时间核实。一周后,该公司称仍未核实完。异地调解案件的艰难都看在李经理眼里,他表示实在调解不成也能理解,调解员的确尽力了。

    调解员看着眼前的个体企业为了发展经济的拼劲和受骗后的无奈,更决心要尽最大努力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安慰道:“你的合同相对方无明确的地址,无明确的联系方式,无法正式起诉立案,只有微信这一个渠道,你要耐心等待调解,请相信我们。”李经理说:“我相信法院,相信你们,但对方如此态度怕是枉费了你们一片苦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对方一次次推脱,调解员就一次次跟踪调解,终于直播方主管出面电话联系,在电话里调解员足足调解了40分钟,对方最终同意部分退款,扣除当时的直播安排宣传的费用,将剩余8000元直播费直接打给了李经理。李经理收到钱后,兴奋地打来电话,再三感谢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付出,也表示今后要冷静考察,避免盲目投资。一场调解圆满结束,标的额虽不大,但尽心为企业办点实事确是调解员最大的欣慰。

    小编在此提醒:迅速发展的网络短视频平台,为商家推广品牌带来了新的机遇,广大商家在进行平台推广时,应注意对合同内容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也提醒品牌推广服务商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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