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龙镇一起因土地界限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的积极介入下得以圆满解决,彰显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东龙镇石龙社区陈某欲在其旧瓦房位置建新房,其瓦房与杨某家院子相邻,因双方对土地界限存在分歧,遂引发纠纷。东龙镇石龙社区村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遂向东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为妥善解决这一矛盾纠纷,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组织东龙司法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石龙社区村委组成调解工作队,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双向沟通方式,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反复沟通、认真劝导,以“公正”化解确保“公平”,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10月18日到东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书,纠纷调解画上圆满句号。
东龙镇人民调解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根植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践行“枫桥经验”,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作者单位:东龙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