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驶途中,一定要集中精力,切勿分心、晃神,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时刻保持警惕,平安出行,一个走神,后果可能很严重.
2024年10月12日下午19时,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连霍高速(G30)由西向东2533公里段有一辆黑色小型客车因操作失误撞到了中央水泥路基,需要救援。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快速设置好安全区域。经询问,驾驶员因一时分心,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基,所幸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经过现场勘查以及该车行车记录仪确定了该起事故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单车事故。驾驶员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提示:开车时驾驶人使用手机、捡拾物品、饮水进食、回头观看等分心驾驶行为,会导致视线、注意力从前方路面转移,忽略对路况的观察和对车辆的操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分心驾驶如盲行,酿成事故毁一生”,在驾驶途中保持专注,拒绝分心驾驶。(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