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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留守儿童 以法守护成长丨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佳慧  日期:2024-10-13 字体: [大][中][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走进新民街道东镇社区党爱育苗之家开展“法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主题活动。

    以法之名,绘画“同心圆”

    活动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琳带队与党爱育苗之家负责人孙主任就辖区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情况召开座谈会。负责人孙主任详细介绍了辖区内党爱育苗之家的现状和留守儿童的情况,朱琳院长表示:“法院将持续关爱留守儿童,定期进行排查走访,及时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状况,提供法律和生活上的帮助,解决孩子们的实际困难。”

    “未”爱普法,撑起“保护伞”

    随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英杰,与孩子们进行交流互动。通过围座交流,采取知识讲解、案例分析、我问你答等形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孩子们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远离犯罪,同时传授孩子们与家长、老师用心沟通、用爱交流的方法技巧,引导孩子们争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真情寄语,情系“成长路”

    通过与负责人及孩子们的交流,法院干警感慨良多,在最后向孩子们赠送了文具、生活用品等慰问品的同时,给予了温暖的拥抱和寄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作为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更需格外关注、关爱。我们法院会持续发挥司法力量,传递司法温情,让孩子们内心的所需所盼,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们法院也会和建议家长和老师要时刻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状态和学习生活,给予孩子们更多的陪伴和鼓励,加大对普法及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共同搭建让孩子快乐成长的平台。”“有社会各界这么多的关心和爱护,我们相信这些孩子都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
“感谢法官阿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小丽(化名)感激地说,“我一定不辜负法官阿姨的关怀与照顾,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持续拓展司法服务,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保护工作,依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送法近校园、送法进乡村等各种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后,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抓前端、治未病”,从案件审理拓展到社会治理,以指导、教育、帮扶助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持续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成长,让留守儿童亲情有依、生活有护、困难有帮、成长有助。(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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