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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法院:巡回审判——家门口的法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温越  日期:2024-10-10 字体: [大][中][小]

    巡回审判是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减少群众诉累,快速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巡回法庭”,真正实现让群众在家门口参与庭审,“零距离”感受法治,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火灾发生地在和龙市三十五地区,案涉地点到法院最快的路线恰巧因连日大雨导致树木折断、山体滑坡,故当事人到法院参与诉讼极其困难。同时,案涉房屋内的大部分物品基本上都被大火烧毁,仅剩余部分残留物,故要想查清此案事实,办案法官必须亲自到案涉地点进行勘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更好地查清事实,办案法官当即决定亲自带队,绕路行驶经过有熊出没、泥泞难行的崎岖山路,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庭审中,为了让当事人理清事实和程序,法官放慢语速,用当事人能够听得明白、听得轻松的语速同当事人讲话。庭审后,法官也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为了能够更好地与有方言的当事人沟通,办案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通过分开说理、逐个谈话的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让案件能够更加顺利地审理与调解。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法院迈出去的是脚步,收回来的是民心。今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更加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办理案件延伸至“家门口”,让审判工作“走出去”,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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