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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达:党员干部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孟达  日期:2024-9-29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强化耕地保护,必须实施有力有效的措施。在稳住总量方面,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3条控制线,18.65亿亩耕地保有量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省区市。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有关部门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依据,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广节地技术、模式等,防止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同样关键。坚持“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一系列严格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保护耕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也需持续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私挖滥采黑土泥炭、制售假劣农资等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危害粮食安全犯罪保持“零容忍”,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制售假劣农资,使得优质农资难以推广,让农民的辛苦劳作化为泡影,严重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影响了粮食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水平;非法占用农用地、盗采黑土泥炭等行为,直接破坏了耕地资源,影响了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威胁到粮食生产的根基;犯罪分子形成利益联盟,涉及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构建起一条完整的非法产业链,使得犯罪行为更为隐蔽和复杂,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打击难度。凡此种种,是对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的挑战,必须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构建更加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在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上还需多管齐下。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高违法成本,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粮安天下”。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农资市场、农用地、粮食储备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农资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方便农民查询和了解农资产品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粮食安全监督工作。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藏粮于地战略落到实处,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危害粮食安全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不断夯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作者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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