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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云乐司法所: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4-9-21 字体: [大][中][小]

    今年以来,云乐司法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户,消除在初始时期。

    预防矛盾。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性的特征,做好两个预防。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充分发挥调解信息员作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法治讲座、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纷的发生。通过两个预防,使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用心排查。对镇村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把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纠纷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镇村,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纠纷化解调处,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使镇村的矛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

    加强质量。云乐司法所根据近年发生情况,对各镇村人民调解员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开会讨论,强化调解员依法依规调解的意识,强化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 与各个部门及时沟通,对矛盾纠纷的趋势和可能引发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措施,防止矛盾升级。对于各类影响镇村安定和谐的矛盾纠纷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依法调解得平安。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过程中,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网格作用,在矛盾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中做到依法、守法、普法相结合,对当事人做到有责任心、有同情心、有耐心,使矛盾双方都满意。将矛盾化解在初始,为促进镇村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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