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这是政法机关必须坚守的政治遵循。历史和实践证明,坚守“政法姓党”, 是政法机关永葆政治本色的根本保证,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最高准则,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履职尽责、做好政法工作的最强引擎。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坚守“政法姓党”,是我们必思必答必做的时代课题。
坚守“政法姓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观。作为政法战线第一个党内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把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固化为制度性成果,进一步厘清明晰了政法工作“谁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此,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好、准确把握好、严格执行好“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重要政治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守“政法姓党”不动摇,坚决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每一个环节中。
坚守“政法姓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是“政法姓党”的本质要求,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正贯彻《条例》的不二圭臬。进入新时代,我们更要充分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厚内涵,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政法事业所带来的平安和谐幸福。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高效指挥体系,强化智能科技支撑,切实做好网格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发挥平安创建优势,凝聚多元力量,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调处等多项工作。
坚守“政法姓党”,必须坚持“刀刃向内”。《条例》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打造一支政法“铁军”,需要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革命化”的政治本色,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水平,为坚守“政法姓党”、履行政法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作者单位:王寺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