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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接收办入矫 彰显司法行政温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海军  日期:2024-7-16 字体: [大][中][小]

    为彰显人性化执法,规范社区矫正程序,近日大新县司法局、雷平司法所派员到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农某某家中,上门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接收手续。

    社区矫正对象农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暂予监外执行四年十一个月零十七天。农某某因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日常都不能出门,为尽快将其纳入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近日大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区司法厅选派挂职警察吴警官及雷平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农某某家中,对其进行了报到登记、矫正告知、入矫谈话等一系列入矫接收工作,并当场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

    在对农某某进行入矫谈话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区司法厅选派警察法情并重,教育农某某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同时,询问关心他的病情和生活情况,为他今后能够积极治疗、以良好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奠定了基础。

    雷平司法所工作人员、雷平镇综治办人员、雷平社区居委干部和农某某儿子组成社区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明确了矫正小组成员的具体职责,在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农某某近期不能出门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监管矫正意见和工作措施方案。对于此次人性化执法,农某某及家属表示十分感谢,农某某当场表示一定服从社区矫正监管教育,遵纪守法,积极改造。(作者单位:大新县司法局雷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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