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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看 小案用心办 | 退不了的定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马铎艺  日期:2024-7-2 字体: [大][中][小]

    定金合同签订好,房屋面积有点小,想要退款被拒了,苦恼!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友好协商,最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刘某在中介公司看好一间房子,便联系中介去看房,看房时房主小张的父亲老张在场,刘某带其父母在中介以及老张的陪同下看了房子,一家人看后觉得非常满意,当天就签订定金合同并给付定金1万元,合同载明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价款58万元。过了几天,双方约定共同去办理贷款,刘某丈夫从国外赶回,带着首付款前往银行。贷款办理过程中,刘某发现房产证载明的面积是98平方米,对此刘某很生气,觉得老张欺诈,使刘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要求房主根据房屋实际面积计算,减少1万元。房主认为房产证抵押在银行,面积是记错了不是欺诈,且2平方米差距并不大,看房时刘某夫妻也是非常满意,所以只同意减少5000元。双方协商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刘某称:“我是诚心想买房子,第一次看房就签下合同不仅是对房子的喜欢,也是对房主的信任,可没想到换来的是欺骗,并且房主也没有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房主小张说道:“房价已经优惠了,2平方米也差不了多少,就是刘某后悔不想买了,是刘某违约所以定金不能退。”老张作为证人出庭,表示:“双方其实没多大矛盾,刘某应该好好沟通解决,没必要走到法院。”承办法官当庭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充分沟通,互谅互让,最后房主小张同意将1万元定金退回,双方解开心结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圆满化解了此次纠纷。

    柳河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在处理案件中注重一次解纷、实质解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手房买卖小贴士:

    一是房屋信息要明。认真审查房屋信息,如房屋坐落、面积、权属状况,需要查看房本并且实地踏查,也需要到房管部门核实是否存在抵押、共有。

    二是交易流程要清。交易流程要简明扼要,涉及付款、贷款、过户、腾房等情况,要约定明确,安排合理。

    三是时间节点要定。视实际情况对交易过程中的时间进行合理规划,合同中明确约定时间节点,避免推诿扯皮,如交款、办理贷款、过户、腾房等时间。

    四是违约责任要有。没有违约责任就没有履行保障。要尽量约定每种履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比如逾期迁户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逾期腾房的违约责任等等。防止责任不清,发生纠纷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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