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6月24日,垦利司法所组织19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活动分上午下午两个批次进行。
在活动中,垦利司法所所长首先带领矫正对象一起进一步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对于社区矫正的认识,更仔细的学习社区矫正的报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奖惩制度,指导他们在矫正期间认真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教育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矫正教育管理,端正矫正心态,尽早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其次,通报了几例近年以来因违反矫正规定和再犯罪等情况而被撤销缓刑的案例,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高度警醒,切实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决不能因违法乱纪而重蹈覆辙。
最后,社区矫正执行大队工作人员还带领他们一起学习了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触犯到的《刑法》中几种罪名,如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等,了解哪些行为是触犯相关法律而构成犯罪的情形,为他们敲响警钟,警示他们遵纪守法。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强化了他们的法治观念,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高质量开展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者单位: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垦利街道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