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法案大观详细内容
拒不履行,拘传?装“晕倒”识破伎俩,拘留!
——-河北孟村法院执行法官识破鬼蜮伎俩执结难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郑文军  日期:2024-5-8 字体: [大][中][小]

    “感谢王法官!被执行人李某那么多套路,要不是你们,我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间要回来呢!。”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法院对执行法官王占魁再三感谢道。

    2024年4月26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态度嚣张的被执行人在被拘留的威慑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还款义务。

    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9月,被执行人李某因生意需要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8万元,约定10天内还清,之后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偿还借款1万元。剩余部分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出具了一张载明借款金额7万元的借条。因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还钱,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21年11月将被执行人张某起诉到孟村法院。2021年12月,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10日内归还申请执行人张某欠款7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然而被执行人李某并未按调解书履行。申请执行人张某因此于2022年6月向孟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王占魁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文书。并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结果一无所获。因被执行人李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征询申请执行人张某意见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4月25日执行法官王占魁与执行干警例行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户籍所在地查找其下落并开展线下调查,通过调取被执行人李某常用存款账户的近期流水及被执行人李某快递收件地址信息,意外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极有可能住在邻居刘某且是好友的房屋内的线索。2024年4月26日早上8点,执行法官王占魁与执行干警来到邻居刘某且是被执行人李某好友的刘某房屋时,应声开门的并不是被执行人李某,但干警们却敏锐地看到被执行人李某在屋内一闪而过的身影。干警们表明来意,但房屋所有人刘某拒绝干警进入,同时否认屋内有其他人。在询问其关于被执行人李某的情况时,刘某闪烁其词,多次解释自相矛盾。执行法官王占魁进行了耐心地引导教育,但刘某不仅态度强硬,而且开始动手推搡干警。在场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主动做刘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劝解,刘某意识到阻挠执行将面临的不利后果,随后将屋内的被执行人李某带出交给执行干警。

    被执行人李某随即被拘传到法院。被拘传到庭的被执行人李某仍未认识到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拒不如实报告财产、藏匿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执行法官王占魁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拘留措施。正准备安排法警与被执行人李某到医院进行例行体检过程时,被执行人李某无征兆地晕倒在地,执行法官王占魁与干警们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被执行人李某送往医院。在急诊室中,执行法官王占魁为被执行人李某垫付了急救及查体费用,并向医生表示尽可能排查被执行人李某可能存在的疾病,同时通知了被执行人李某家属。医生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细致检查后,并未发现直接导致被执行人李某“晕倒”的原因,结合查体情况,医生建议先观察一会。此时,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赶到医院,跟医生沟通一番后,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一把拉起病床上的被执行人李某,生气地说:“哥哥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啊!”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的话让干警们觉得这或许是一个突破口,若被执行人李某一直处于当前“晕倒”状态,将无法完成后续的送拘程序,但如果其家人能够“唤醒”她,将会节省很多人力物力。执行法官王占魁随即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进行了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并表明执行干警依法执行的决心。随后,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再次在被执行人李某耳边细语,对被执行人李某做劝导工作,并向被执行人李某说明“法院不会向这种对抗执行的行为妥协”。

    经过“僵持”,看到干警们依法强制执行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昏迷”的被执行人李某也逐渐“清醒”,干警们随即对被执行人李某完成了全部拘留程序。

    被执行人李某被拘留后,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经过多方筹措,于4月26日下午15时代被执行人李某将应该归还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欠款70000元交到了执行法官王占魁手中。至此该案全部了结。被执行人李某具结悔过后也被解除了司法拘留。

    下面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笔者感言

    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被执行人未能认识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对于自己的行为不能正确认识,对于法院的生效裁判不能正确履行,最终后悔不已。

    为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法院将不断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执行干警也将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冲锋在执行攻坚一线,让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执行难问题,得到实质性突破。使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