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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则合,守护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玉凤  日期:2024-4-3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关某、郎某宇、郎某力犯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关某、郎某宇、张某、姜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

    案情经过:

    2022年4月15日8时起,被告人郎某宇和关某分别以每斤15-20元收购蟾蜍准备送往延吉。当二人开车通过服务区执勤卡点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并扣押蟾蜍3165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送检的检材均为蟾蜍,其中2478只为尾目蟾蜍科花背蟾蜍,687只为无尾目蟾蜍科中华蟾蜍。花背蟾蜍和中华蟾蜍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2478只野生花背蟾蜍、687只野生中华蟾蜍,在2022年4月15日的价格为每只人民币100元。

    2022年8月11日,被告人关某伙同郎某宇、张某、姜某在未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食用为目的,使用电击捕捞器,捕捞野生鱼74条,返回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抓捕的野生鱼中有40条为花羔红点鲑,被列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2条为蒙古杜父鱼,2条为董氏须鳅。经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40条花羔红点鲑价值为人民币102102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关某犯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郎某宇犯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郎某力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张某、姜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能动履职 :

    签署生态环境修复承诺书。案件审理中,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为修复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积极签署生态环境修复承诺书,自愿向法院交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于异地修复生态环境。

    发送司法建议。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认罪认罚,且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表示犯罪是因缺乏法律知识。以食用为目的捕捞水产品以及捕捞、收购蟾蜍的行为较为常见,但一般人普遍缺乏对花羔红点鲑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花背蟾蜍和中华蟾蜍等野生动物的识别能力,对是否列入名录保护并不知晓。为此,法院向当地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去司法建议,提升公民识别、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能力。

    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野生动物保护是当前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中,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在严惩犯罪的同时,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能动履职,助力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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