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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子敖: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默子敖  日期:2024-3-28 字体: [大][中][小]

  据报道,全国两会前夕,人民网连续第23次开展全国两会调查,广纳民情民意,调查围绕10个领域设置49个候选热词。投票结果显示,入选的十大热词中,“依法治国”位列榜首。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法治相关话题也非常关注。全国两会,可以说是观察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也传递出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笃定声音。

  在构筑法制国家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是法治建设的三大支柱:立法、执法和司法。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是立法的完善和创新。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确保法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我们能够更好地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立法的创新不仅包括对新兴领域的法律规定,更需要对法律制度的不断优化,以适应社会关系的动态变化。执法体系的健全和高效执行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设一支清廉、专业、高效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可以有效确保法律的执行力度。通过科技手段的运用,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提升执法水平,构建更为公正、透明的执法机制。与此同时,司法体系的独立和公正至关重要。建设独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机构,确保司法权威妥善行使,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促进司法公正,不仅需要法官的独立裁判,更需要建立公正的案件审理程序,保障每一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益。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这三大方面的全面发展中,我们才能真正巩固法治建设的基础,确保法治之光能够普照全国各个角落。下一步,我们需要更为深入地推动这些领域的改革创新,以更高效、更科学的手段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指导思想、法理渊源、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上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鲜明载入了宪法《总纲》第一条;在全面依法治国布局中,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立法和建章立制过程中,持续有机地体现了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中,各级党委及其领导下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了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说到底就是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厉行法治,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一以贯之落实于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始终保持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的清醒和坚定。

  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于伟大的新时代,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将继续开创新局面,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更加坚实稳固的法治保障。(作者单位:石家庄市新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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