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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两个抓牢”提升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田雷  日期:2024-1-20 字体: [大][中][小]

    今年以来,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部署,着力推进工作体系正规化、案件质量规范化水平,促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抓牢工作体系正规化。构建“1+2+N”法援惠民生工作网络,夯实为民服务基础。“1”是指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一个龙头作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设立法律援助大厅,实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决”;“2”是指两个方面:一方面内部深挖潜力,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了11个乡镇(街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程序、制度上墙,全力推进法律援助下沉基层;另一方面外部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力度,扎实开展刑辩法律援助工作;同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精准对接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在援助对象的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N”是指发挥全县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在工、青、妇、残、法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设立联络站,将法律顾问、法治明白人纳入“大法援”网格管理,借助他们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便民服务网,真正使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第一时间得到回应。

    抓牢案件质量规范化。依据司法部颁布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县内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及援助案件承办实际情况,提出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并组织各律师所、各法律服务所开展研讨会,对质量评查方案分析论证,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就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务培训,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承办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案能力和素质。同时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升级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制度,采取多措施、多途径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办理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接听热线电话2000余个,接待咨询1100余人次,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5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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