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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小知识(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蒋香花  日期:2023-11-27 字体: [大][中][小]

    1.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判断是否属于涉外民事案件,主要考虑三个要素:一是案件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案件所涉争议标的物;三是案件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因此,对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以及其他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2. 涉外民事纠纷中,哪些案件由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涉外民事纠纷中,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3. 涉外民事纠纷中,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可以向哪个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涉外民事纠纷中,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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