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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一体化” 合力解纠纷——法官与警官联合调处一起车畜相撞的交通事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少群  日期:2023-11-9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白人民法庭与辖区十四道沟交警队联合调处一起车畜相撞的交通事故,成功化解了这起牛群集中转场下山期间易发车畜相撞的纠纷,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天下午18时20分许,张某(化名)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G311国道行驶过程中,撞到李某(化名)家的带仔母牛一头,造成大母牛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由于带仔母牛价值较高,车辆损坏情况较重,车辆一方仅投保了交强险,牛主人获赔数额比例较低。因此,直至夜里,事故双方始终未能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聚集在现场,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促进纠纷及时化解,十四道沟交警队根据与长白人民法庭建立的“道交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邀请长白人民法庭法官干警到场配合解决纠纷。

    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与法官根据事故和当事人情况,先行解决了事故致死母牛的处理问题,确保死牛残值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又邀请双方信任的养牛人、贩牛人以及屠宰场主到场,就繁育牛、肉牛、牛肉价格、案涉死亡牛的具体情况等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协商。还当场把案件受理调查、保险理赔与相关法律等情况向当事人进行了公开、介绍和释明,尊重各方的合理诉求,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妥善解决了该起事故的赔偿处理问题,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近年来,随着当地牲畜养殖业的不断繁荣,车畜相撞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偶有发生,特别是在春秋两季牲畜群集中转场期间易发、多发,事关当地从事养殖业的农民的生计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长白人民法庭作为辖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专业审判庭,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涉路政府机关和企业等相关单位,通过建立“道交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把调解和普法结合起来,努力促成纠纷化解,有效实现人民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最大限度减轻和降低群众维权成本,进一步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作者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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