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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车祸致残 双管齐下解决纷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曾宪扬  日期:2023-8-21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青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桩延续数年的案件终于在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中落幕。

    2015年,冯某驾驶报废的机动车与柳某乘坐的车辆相撞,造成柳某和其他同乘人员受伤以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由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鉴定,柳某构成一级伤残,青县法院依法判决冯某赔偿柳某各项损失共50万余元。因冯某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本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事发时柳某刚满十八周岁,年纪轻轻却遭此横祸,十分引人同情。鉴于这种情况,青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对冯某的财产展开调查,将冯某名下一处不动产采取查封措施。因某银行对该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在其申请拍卖该房产并成功卖出后,青县法院执行局及时介入,将剩余的拍卖价款10余万元用来偿还柳某。后因冯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服刑,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瓶颈。

    冯某出狱后,青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再度对其财产进行查控,仅查得其银行存款1万余元。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始终不见冯某踪影,只得与其家人展开沟通。起初,冯某的家人并不配合,执行干警规劝其家人要督促冯某尽快出面解决问题,案件一天得不到解决,执行干警就会频频上门,届时不仅冯某,包括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在执行干警的劝解之下,冯某终于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自己现在经济条件并不好,无力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执行干警一面劝解冯某同情柳某年纪轻轻却终身残疾的悲惨遭遇,要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一面将冯某真实的经济状况转达给柳某,经过再三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答应和解。

    几天后,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约定由冯某每月偿还柳某3500元,直至还清为止,这桩延续多年的案件终于在双方的和解下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作者单位:青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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