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在胸”,方能“明察秋毫”,树立威信。通常,人们都以为只有职位高的干部才能贪腐,只有贪腐数额大的才会违法犯罪。可是,贪腐与官职大小无关,数额的大小与犯罪与否无关,只要涉嫌贪腐,不管职位高低,统统都是犯罪。“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不因诱惑坠其志,不随浊流纵其行,明辨是非、防微杜渐、严于律己、警钟长鸣。
党员干部要加大对社会的使命感、责任感。党员干部在社会上起着模范先锋作用,在各个职位上发挥着重要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品质,加大对社会的使命感、责任感,就不会轻易在金钱美色面前低头,就不会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党员干部要加大对诱惑的熟悉感、距离感。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告诫我们:“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各种各样的诱惑,往往会伪装起来,在不同的党员干部面前,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比如有些党员干部酷爱字画,诱惑便变成了字画,让人稍不注意,便陷入了诱惑的陷阱。诱惑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关键是要学会分辨诱惑,与诱惑保持距离。
党员干部要加大对法律的畏惧感、对贪腐的防范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在贪腐之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对贪腐的认知出现了偏差,一旦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便“幡然醒悟”,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党员干部务必对党纪国法保持足够的畏惧感,知法守法。腐败不分大小,任何贪腐都是不被允许的,加大对贪腐的防范意识有利于党员干部能时刻保持清醒,避免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担起社会的责任、与诱惑保持距离、敬畏党纪国法,才是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品质,只有具备这些品质,才能防止自己走上贪腐的深渊,才能严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